来自印度、蒙古国、尼泊尔、哥斯达黎加、肯尼亚等多个发展中国家的的高级官员,以及国际机构、非政府组织、研究机构和私营领域的代表参加了活动,共同探讨南南合作在未来气候行动中的作用和战略方向。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致辞中指出,迎接气候变化带给人类的挑战需要国际社会通力合作、积极应对,南南合作是全球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中国家联合自强、团结互助、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
解振华说,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是对绿色气候基金的补充,可帮助发展中国家向绿色气候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或国际机构融资。他说,多边资金机制是推动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主要渠道,南南合作作为多边合作的重要补充,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
据统计,2011年至今,除对外援助外,中国政府累计提供了4.1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南南合作。
联合国副秘书长吴红波说,南南合作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知识与经验分享、技术转移、技术和制度层面的能力建设以及共享分析数据是发展中国家气候合作的关键领域。
尼泊尔科技与环境部长保德尔高度赞赏中国出资设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并认为,此举将为发展中国家实现减缓、适应气候变化的相关项目提供机遇。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秘书处适应计划协调员优素福·纳西夫代表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发表了讲话。他说,南北合作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而南南合作是探索解决方案的具体路径,能激发更广泛的行动。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副执行主任易卜拉辛·蒂亚乌说,许多新兴经济体如今正迈向国际气候政策的前沿,引领全球制定、实践“低碳、可持续、适应气候型”发展道路。但他表示,南南合作并不能代替南北合作,而是对后者的补充,因为即使发达国家兑现每年出资1000亿美元的承诺,发展中国家获得的资金支持仍远不能满足其对气候治理的需求。
印度环境、林业与气候变化国务秘书桑吉夫·库马尔指出,发展中国家解决气候问题的途径具有相似性,这使得南南合作往往比南北合作的成本效益更高。但南南合作的开展来自于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意愿,与《公约》规定下的责任义务无关,不应成为发达国家不充分履行其义务的借口。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